1、法律依據不同:行政賠償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而行政補償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補償法》;
2、補償對象不同:行政賠償的補償對象是受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而行政補償的補償對象是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以及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給其造成的損失;
3、補償范圍不同:行政賠償的補償范圍是受害人的損失,而行政補償的補償范圍是受害人的損失和因行政機關以及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給當事人以及有關組織造成的損失;
4、補償方式不同:行政賠償的補償方式是金錢賠償,而行政補償的補償方式包括金錢賠償、恢復原狀和適當補償;
5、責任主體不同:行政賠償的責任主體是行政機關以及工作人員,而行政補償的責任主體是行政機關;
6、程序不同:行政賠償的程序是先申請行政復議,再提起行政訴訟,而行政補償的程序是先申請行政補償,再提起行政訴訟。
以上就是行政賠償和行政補償的區(qū)別相關內容。
行政賠償和行政補償的相同點
1、行政機關責任:行政賠償和行政補償都是行政機關對其錯誤行為承擔責任的方式。無論是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還是合法行為導致的不利影響,都可能需要行政機關采取相應的賠償或補償措施;
2、損害補償:兩者都旨在向受損害方提供經濟或其他形式的補償,以盡量恢復其受到的損失。無論是經濟損失、財產損失還是其他形式的損害,行政賠償和行政補償都可以被視為補償機制,旨在確保受損害方的合法權益得到恢復;
3、法律保護機制:行政賠償和行政補償都是法律上的保護機制,旨在確保行政機關的行為符合法律規(guī)定,同時保障個人或法人的權益。它們提供了一種途徑,使受損害方能夠向行政機關主張權利并得到補償。
行政賠償方式有哪些
1、經濟賠償:行政機關可以根據受損害方的具體損失情況,向其支付經濟補償,包括實際損失、預期利益損失、合同損失、財產損失等;
2、恢復賠償:有時行政機關可以通過恢復或恢復受損方的權益來進行賠償,例如恢復或重建受損的財產、提供服務或設施等;
3、名譽恢復:當行政機關的錯誤行為導致受損方的名譽或聲譽受損時,行政賠償可以包括名譽恢復、道歉聲明等形式的賠償,旨在消除不良影響和恢復良好社會形象;
4、精神損害賠償:在某些時候,行政賠償可以包括對受損害方精神痛苦、精神傷害或心理困擾等造成的損害給予相應的賠償。
本文主要寫的是行政賠償和行政補償的區(qū)別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