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擔保人是有條件地承擔債務責任,而保證人是無條件地承擔債務責任;
2、擔保人的責任通常是在借款人未能履行債務后才會觸發(fā),而保證人的責任是與借款人的責任同時存在;
3、債權人通常會先追求借款人的履行責任,如果借款人無法履行,然后才會尋求擔保人或保證人的履行責任。
以上就是擔保人和保證人的區(qū)別相關內(nèi)容。
擔保人和保證人的相同點
1、法律責任:擔保人和保證人都有法律責任來履行債務,以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2、義務承擔:無論是擔保人還是保證人,用戶都同意在債務履行方面承擔一定的責任和義務;
3、債務連帶性:擔保人和保證人的責任通常是連帶的,也就是說,在借款人未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和保證人承擔全部或部分債務責任;
4、債權保障:擔保人和保證人的存在為債權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增加了債務履行的信心;
5、債務追償:債權人可以根據(jù)合同約定,向擔保人和保證人追償,以彌補因借款人未能履行債務而產(chǎn)生的損失。
擔保人和保證人的關系
1、關系類型:擔保人和保證人都是與借款人和債權人之間建立的關系。擔保人是作為債務的擔保方,與借款人和債權人簽署擔保協(xié)議。保證人是直接向債權人提供保證,承諾為債務的履行負責;
2、角色定位:擔保人通常是借款人的背后支持者,愿意為借款人的債務承擔責任,以增加債權人對借款人的信任。保證人則是在借款人未能履行債務時,無條件地履行債權人的債務責任;
3、法律關系:擔保人與借款人、債權人之間建立擔保關系,即在借款合同中雙方約定擔保責任。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建立保證關系,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提供無條件的保證;
4、債權追償:當借款人未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向擔保人和保證人追償。擔保人的責任是在借款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代替他承擔還款責任。保證人的責任是無條件地替借款人履行債務。
本文主要寫的是擔保人和保證人的區(qū)別有關知識點,內(nèi)容僅作參考。